宁波航甬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被罚款1000元
(原标题:宁波航甬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被罚款1000元)
金融界2024年2月1日消息,宁波航甬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因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被奉化区交通运输局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1000元整。
据公告内容,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01月09日10时20分,奉化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奉化区四明东路与机场南路路口检查时发现宁波航甬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宁波航甬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二款,《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1000元整。
宁波航甬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二款,《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四条第(二)项,构成了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的违规行为。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